根据通知,国际商贸城一区、二区市场将于2月18日起正式开业。疫情当下,经营户们在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也迫切需要关注和了解疫情相关的法律知识。稠州论坛律师团搜集整理了常见的疫情期间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问题,采用连载形式供各经营户参考学习。
问: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因疫情发生违约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民法总则》《合同法》等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次疫情符合这一情形,其性质上应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民商事合同当事人依法可以援引不可抗力条款予以处理,包括要求迟延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解除合同,或者协商处理等。当然,需要注意的的是,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第11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问:疫情期间,房屋租金是否可以申请减免? 答: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导致损失,减免租金虽非法律明文规定的出租人义务,承租人仍可积极与出租人协商,申请租金减免。若协商不成,且租金损失较大,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可以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基于公平原则予以调整。
问:受疫情影响导致长期不能复工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该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而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长期不能复工的,职工工资参照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生活费。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问:疫情防控期间,若员工无法正常返岗,企业可以采取哪些灵活用工方式? 答: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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