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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坛律师说法】 我妈偷看我观影记录,我想上法院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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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 0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周六,稠坛律师团值班律师郑文强、骆江浩在值班过程中,碰到了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高中学生小金,一脸的愤怒表情却丝毫没能掩饰他的稚嫩脸庞。但是,待他一开口,却让接待律师吃了一惊:我要上法院告我妈!

是什么让他如此激动,竟要起诉自己的母亲?经过询问,值班律师了解到,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小金今年16岁,是义乌某学校的学生,平时住在学校,周末放学才会回家。跟很多这个年龄的孩子一样,课余在家的时间小金喜欢自己一个人窝在家里上网、玩游戏、看动漫,而且总喜欢关上房间的门口,甚至上锁。因此,不知情的父母时不时地找各种理由过来敲门探看,这让他十分反感。这个月月初,小金回家打开电脑,却意外发现自己电脑播放器上的观影记录与离开时有些许不同,敏感的他马上意识到自己的电脑可能被别人打开过了。他气愤地质问父母,是否打开过他的电脑,但父母却矢口否认。于是,他用自己攒的零钱偷偷买了一个网络摄像头,藏在房间角落里对准自己的电脑。周末回家后,他迫不及待地查看摄像头拍下的录像,却意外发现在他离家期间,他的母亲两次偷偷打开他的电脑,查看他的上网记录、播放器的观影记录、BT下载记录,还将他硬盘里的文件夹逐一打开查看,这让他瞬间怒火中烧。与此同时,他的母亲却振振有词地说他上网看的都是些不健康的内容,要求没收他的电脑。因此,当晚小金与母亲就大吵了一架。第二天,他仍愤愤不平,觉得自己的隐私权遭到了侵犯,于是前来稠州论坛律师团办公室咨询。

“我上的那些网站都很正常的,我们同学都在看的,有什么关系!”小金这样解释道,“我看的那些动漫,虽然有些画面比较露骨,但是现在动漫都是这样的。我都这么大了,她凭什么管我看什么东西,凭什么偷窥我的隐私?!”

对此,值班律师耐心与他解释:
随着现如今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公民的隐私权越来越被社会大众所关注,我国《民法典》对于隐私权的保护,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隐私权是每个自然人都应享有的权利,当然也包括未成年人。并且,根据上述规定,自然人的上网记录、观影记录、聊天记录等都在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内。但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另外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父母如果发现未成年子女可能受到不法侵害,为了制止、揭发违法犯罪活动,查阅相关的上网记录、观影录像甚至微信、QQ聊天记录的,不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所以,就小金遇到的情况,到法院去起诉自己的母亲其主张一般不能获得支持。

听完值班律师的分析和劝解,小金怏怏不语,过了很久,他轻叹一口气,道了一声谢就抓上背包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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