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王急冲冲的找到稠州论坛律师团老王跟小丽是夫妻,为买学区房办了“假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了财产分割等条款。没想到买好房后,妻子假戏真做不肯复婚了。现在的他整夜睡不着觉。
2015年1月,老王和小丽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小丽住进了老王名下的房子里。两年多后,他们感情的结晶——女儿出生了。随着女儿渐渐长大,为了让女儿受到更好的教育,他们动起了再买套学区房的心思。 2020年,老王和小丽看上了一套市区的学区房,但因二人已经有房,再次购房不符合首房首贷的优惠政策条件。于是,二人便商量着办理“假离婚”。因为小丽名下无房,在离婚之后,就以小丽的名义购买学区房,老王将房屋的首付款以离婚补偿款的形式转给小丽。
同年7月,老王和小丽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签署《离婚协议》。协议中主要有三方面的约定: 1.关于抚养权:女儿归老王抚养,小丽每月支付三千元抚养费至女儿年满18周岁。 2.关于婚后共同财产:双方现在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银行账户存款,归各自所有,不予以分割;奔驰轿车一部归女方所有,车贷由女方承担;女方店铺及相关设施均归女方所有。双方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3.关于离婚补偿款总额及款项支付:男方支付女方补偿款300万元整。
离婚后,老王将自己和母亲共有的一套房子变卖,并陆续给小丽转款共计294万余元。小丽用这笔钱付了学区房的首付,其间,两人仍在一起居住和生活。 房子买好后,老王催促小丽去复婚,但小丽却告诉老王,他们已经离婚了。惊诧不已的老王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与小丽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小丽说什么也不肯复婚,并坚持说两人已经没有了感情,离婚是双方自愿的。 说好的“假离婚”买学区房,没想到妻子忽然变了卦。老王试图努力挽救婚姻,但小丽就是不松口,还从家里搬了出去。复婚无望的老王想到《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以及转给小丽买房的294万余元,老王还是气愤不已。他向小丽提出,要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归还购房款。 小丽却说,二人是协商过购买学区房,但与离婚无关。她和老王因为经常争吵、感情不合而最终离婚,并且她也没有承诺过要和老王复婚。《离婚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合法有效。294万余元是离婚补偿款,不是购房款,不需要归还。这下可把老王给气坏了。 稠州论坛律师团胡彬、陈騄律师结合老王提供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帮老王分析后认为:小丽在离婚前多次与老王讨论购房政策、贷款优惠条件以及房屋置换方案,并在办理离婚登记的前一日,还催促老王办理离婚,表示“怕政策有问题,而且离婚时间越长贷款越好办”,在离婚之后,小丽与老王以及老王母亲的对话中,又屡次提到“没有想过要真离婚”“因为要买房子,必须要离婚”等,并认可曾说过“房本下来一年复婚”。以上说辞均体现出小丽非真实的离婚意愿。二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为了达到购房之目的而达成的虚假意思表示。该份《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约定应属无效,老王可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王一听还能要回该笔款,庆幸的同时也表示非常后悔,以后再也不钻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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