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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坛律师说法】因为是私生子,就无权继承母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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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8 2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电视剧《庆余年》热播,片中大咖云集,引来观众的好评如潮。该剧改编自猫腻的同名小说,讲述了一个有着神秘身世的少年范闲,自海边小城初出茅庐,历经家族、江湖、庙堂的种种考验、锤炼的故事。片中主角范闲虽是皇帝的儿子,名义上却是户部尚书范建的“私生子”,因为“私生子”这个名头,范闲在剧中没有少被歧视和欺侮。


所谓的“私生子”,其实是对非婚生子女的蔑称。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人们非常重视血统的延续,但嫡子才拥有纯正的血统,嫡子与庶子的区别有如天上地下,特别是在家族地位、财产分割等方面,区别尤为明显,甚至很多朝代的法律规定“私生子”不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那么,现代社会中,“私生子”在法律上真的低人一等吗?


去年,稠坛律师团郑文强律师在参加农村旧房不动产登记继承见证工作中就遇到了一例所谓的“私生子争夺遗产”的案例。村民王某的父亲早逝,母亲虽未改嫁,但与他人生育有一个儿子。现在王某的母亲也去世了,留有村中旧房三间。作为遗产,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需要做继承见证。王某认为他的弟弟是母亲跟他人所生的“私生子”,是不知道父亲是谁的“野种”,不配继承母亲的遗产,不需要弟弟配合签字。但郑律师告诉王某,如果想要顺利继承这笔遗产的,一定要他的弟弟过来配合签字放弃继承,否则根据法定继承的方式,他的弟弟享有母亲遗产的继承权。王某不解。


郑律师遂向他解释:
所谓的“私生子”,在法律上称作非婚生子女,是指在怀孕或出生时,其生父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地位,享有同等的权益。不仅如此,按照法律的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当负担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一直到该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同样的,非婚生子女在生父母老年时也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并不因其不是婚生子女而受到影响。


了解情况后,王某通知弟弟过来签字放弃母亲的遗产,但他弟弟不愿意放弃继承权,拒绝到场签字。郑律师遂建议王某先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双方争议后,再行办理不动产权证。


稠坛律师团胡彬主任提醒: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三者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基本都是平等的,不存在优待,更不存在歧视。那种认为非婚生子女、甚至包括养子女低人一等的观念,是错误的,应该摈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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