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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坛律师说法】 丈夫给“小三”买房,原配得知后大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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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2-25 0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刘先生与牛女士来自不同的小城,2008年一起来到杭州就读同一所大学,两人相识之后,很快并坠入爱河,大学四年恩爱非常。大学一毕业,两人因觉得电商及物流发展有前途,决定来义乌发展。两人顺理成章的,于2013年就步入婚姻的殿堂。两人趁着时代发展潮流,加上两人都吃苦耐劳,努力打拼多年,在义乌也有了不小的产业,虽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也衣食无忧。两人还于2018年在义乌买下了一套商品房,真正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打破了这一平静祥和的家庭。牛女士因家中老母身体原因,提早回了老家过年,刘先生还在义乌忙着照看生意,因生意不错,刘先生决定干脆就呆在义乌过年,年初五再飞往老家娘家,看望丈母娘。可谁知疫情原因,刘先生滞留在了义乌,牛女士在老家,无法相见。等到两人再次见面时,已经是2020年4月份了。也是从这时开始,牛女士发现原本说话直来直往的丈夫,对她的说话开始有些爱搭不理,两人之间原本正常的暧昧话语又老是顾左右而言他。回家时间从规律变得随意,有时电话也不接。牛女士起了疑心,怀疑丈夫是不是在外有了“小三”。
一天下午,牛女士和丈夫谎称和闺蜜去喝下午茶,实则下楼后尾随着即将出门的丈夫。牛女士发现刘先生去了一家房产中介所。同时还见到了中介所中等着刘先生到来的“小三”小莉。两人互动频繁,举止亲昵。牛女士忍着怒气,在丈夫离开后,问询相关情况后发现,刘先生竟然首付了一套热门区块的小户型,房屋竟然还登记在小莉名下。这下,牛女士直接怒气冲冲的找到丈夫对质。刘先生一开始还不予承认,直至牛女士展示了刘先生和小莉的亲密照片及房产信息,刘先生哑口无言,开始忏悔,恳请牛女士看在这些年情分上原谅他,不要离婚。
牛女士摔门而出,因为丈夫刘先生委托中介给小三买房,大闹房屋中介所,甚至在气头上掌掴了售房给丈夫的中介小楼。


冷静后,牛女士和闺蜜商量了一番,决定还是先咨询下律师,了解一下法律层面上刘先生的购房行为,效力如何。于是,牛女士找到了稠州论坛律师团。
稠州论坛律师团骆江浩、孟雨河听完情况后给她分析:首先,房产中介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购置房产的行为其实并未违法,真正侵犯她合法财产权益的另有其人。那就是她的丈夫刘先生和那个“小三”小莉。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共同的权利,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拿来给第三者买房买车买包包,确实是侵犯了合法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权,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效法律行为。因此,牛女士如果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丈夫和小三,要求法院确认丈夫向小三赠与财物、购置房产的行为无效,依法追回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


稠州论坛律师团温馨提示:原配向丈夫和小三追索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只能要回来一半,而是可以全部要回来。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按份共有、一人一半;而是不分份额的全部共同共有,这里面的每一分钱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包括买房子的钱,包括刘先生在小三身上花的每一分钱,牛女士都可以一分不少的全部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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