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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桐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濮院静小沫服装网店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服装和吊牌并罚没150.71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当事人未经桐乡市濮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擅自于2021年6月起委托他人设计、制作标注“生产企业:桐乡市濮丰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桐乡市濮院镇濮院大道2991号”的吊牌后添加在其自市场购入的服装上,并通过快手平台“静小沫羊绒衫羊毛衫工厂”账号直播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已销售涉案服装8.4万件,销售额648.74万元,现场查获涉案服装0.29万件,计货值25.08万元,合计总货值673.82万元,违法所得70.71万元。桐乡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并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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