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购论坛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快捷导航
搜索
查看: 546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高法发文依法遏制恶意“维权”行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3 1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0月10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法遏制恶意“维权”行为。既要依法保护消费者维权行为,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助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又要完善对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的认定和惩处制度。对当事人一方通过私藏食品、私放过期食品、伪造或者抹去标签内容等方式恶意制造企业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虚假事实,恶意举报、恶意索赔,敲诈勒索等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严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