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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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网购已经普及到千家万户,在各大网购平台,都有一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标语,但广大网友可能不知道的是,“无理由”并不等于“无条件”,我们一起通过这则案例来看看。
小黄在某平台开设网店,售卖花瓶、花盆等室内装饰物。一天,买家小红从该店购买了一只花瓶看样,随后以6000元的价格下单了60只花瓶。收货后第5天,小黄接到了上述订单的退货申请,原因是“尺寸拍错/不喜欢/效果不好”。小黄觉得买家看样满意后才下单,怎么又会效果不好呢?考虑到商品仍在退货期内,小黄同意了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花瓶后开箱验货。谁知拆开的多只花瓶均留有水渍,明显已被使用。于是致电小红确认情况。沟通中,小黄得知小红从事婚庆行业,这批花瓶是为了举办婚礼用的,还称未使用。小黄因此拒收了快递,并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款。
双方为此对簿公堂。小红认为,自己退回的花瓶均为完整、无破损的状态,标签和包装也保存完整,小黄应进行退货小黄则认为,小红退回的货物有明显使用痕迹,已严重影响二次销售,不满足“无理由退货”的条件。
法院认为,小红虽在收货后七日内申请退货,但根据小黄提交的证据,可以确认退货花瓶普遍留存有水渍,小红也自认对花瓶装水并插花的使用行为,该行为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势必影响二次销售,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故驳回小红的全部诉讼请求。
稠州论坛律师团孟雨河分析认为:法律赋予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是消费者在对网购的商品不满意时,可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是“无理由”不代表“无条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是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前提。
稠州论坛律师团孟雨河温馨提示: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三大注意事项
1.网购商品的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
2.“无理由退货”中也有商品是“绝对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
如专为消费者定作的; 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等等
3.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即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如果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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