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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购应该标明出租的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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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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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6 1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义乌购义乌购 于 2013-6-16 14:31 编辑

   在义乌国际商贸城有部分经营户是在租的商位经营,租期一般是一年或6个月,有些做的是季节性的生意。
自从有了义乌购,有些客户选择在网站购物,可客户不知道这商位的经营户是自己的店还是租来的,下单后(一般都是汇款的)。不会在义乌购后台付款,由于商家店快到期,发的货不是自己需要的产品,这样的纠纷很多。投诉后,才发现店家已经不在这商位摆摊了,店家已经换人了。
义乌购网站应该本着为购物的安全着想在出租的商位网站标记(本店为出租店)租期为某年某月,和到期时间
这样义乌购网站的投诉纠纷会少点,客户购物也会透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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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32#
发表于 2013-7-28 13:19 | 只看该作者
百盛陶瓷 发表于 2013-6-19 10:35
就是承租人走了,摊主也跑不了的!

c吃亏摊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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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31#
发表于 2013-7-15 09:48 | 只看该作者
我感觉标注摊位是否出租,这个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正确的应该是叫承租商提供可靠有效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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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30#
发表于 2013-6-30 12: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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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29#
发表于 2013-6-28 22: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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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13-6-24 18:0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建议真的相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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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27#
发表于 2013-6-24 14:30 | 只看该作者
承租户不诚信。义乌购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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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26#
发表于 2013-6-24 14:20 | 只看该作者
就是承租人走了,摊主也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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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25#
发表于 2013-6-24 09:25 | 只看该作者
义乌购客服施雪娟 发表于 2013-6-19 10:12
目前这方面的资料我们已经在收集了。

有些租的摊位,明天到期,今天还在接生意收钱,后天就拜拜了,到哪里找人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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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24#
发表于 2013-6-23 11: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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