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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坛律师说法】一觉醒来,支付宝中钱款“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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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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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7 21: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某市发生这样一起因移动支付引发的案件。叶某与李某系好友,本来李某靠着工资可以过安稳的生活,但他却迷上了网赌。赌博似吸毒,一旦沾染就难以自拔,可想而知,在李某迷上网赌之后,欠下的钱也越来越多,为还赌债,李某一次一次地向好友叶某借钱。
      李某的赌债似无底洞,在叶某先后借给李某共计8200元后,叶某的钱也所剩无几,叶某便以没钱为由再次拒绝李某的借款请求。李某心有不甘,便想偷偷翻看叶某支付宝,心想如果有钱,先偷转9000元,等赢了钱再还给叶某,伴随着这个想法,李某的手偷偷伸向了叶某的手机。
      李某先是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修改了叶某的登陆密码,顺利登陆后却发现叶某余额里并没钱,于是李某尝试进行预约转账设置,待叶某有钱时会自动转账,同时删除了二人的转账信息、好友、聊天信息等,静待叶某有钱时,神不知鬼不觉将钱款打入自己账户中。
很快,叶某的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中顺利打入工资款,李某之前设置的预约转账生效,9000元顺利到账,但李某并未向叶某坦白,只想着等他赢了钱后再将钱悄悄还上。随后叶某发现自己的钱款不翼而飞,便立即报了案。李某到案后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叶某损失。
      鉴于李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依法从宽处罚。该市法院遂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稠州论坛律师团胡彬主任提醒:
   移动支付是把双刃剑,给网友生活带来了便利的同时,也增加资产风险。因此,网友务必牢记:妥协管好手机,切勿外泄密码!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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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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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30 15: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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