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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游泳场所水质检测结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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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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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13 09: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夏季,游泳场所迎来客流高峰。从6月底到7月初,义乌市卫生监督所就对已开放的游泳场所开展了第一批监督检查,现场对泳池水的游离余氯进行了快速检测,并邀请了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泳池水的采样抽检送检,7月下旬,又对后续开放的场所开展了第二批监督抽检,检测项目包括细菌总数、游离余氯、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PH值等。

  今天(8月12日),记者拿到了相关水质检测结果。


  据悉,义乌目前已开放的59家游泳场所,此次检测共采集样品128份,其中12份不合格,合格率90.6%。59家游泳场所全部指标合格的有53家,存在不合格指标的有6家,合格率89.83%,较去年提高了5.7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全市游泳场所的水质浑浊度、PH值、大肠菌群、过脚池四项指标全部合格。

  不过,3家游泳场所细菌总数超标,分别是义乌市韩之海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义乌市银海健身房以及义乌市稠江凤凰幼儿园,另有义乌市锐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游离余氯过高,义乌市宅东游泳馆和义乌市藤香园山庄2家的游离余氯过低。

  目前,义乌卫生执法部门将根据《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对检测不合格6家游泳场所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卫生管理要求整改到位,后续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对泳池水质进行采样复检。

  “在日常巡查中,我们发现有的游泳场所管理人员存在一个误区,因多个指标都需通过换水来实现,误认为新水换的越多越好,但大量换新水后,如水处理设备能力跟不上,会造成其他指标二次不合格,如浑浊度、细菌消杀等。”义乌市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建议,每日换水量大于10%且不要超30%,经营者需根据自己场馆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而消费者在选择泳池时,首先要判断泳池的卫生程度,其次自己也应遵守游泳流程,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测温登记、健康承诺等工作,游泳前淋浴全身,并经强制浸脚消毒池进入泳池。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丁璨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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