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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坛律师说法】 将打赏女主播的钱要回来,竟还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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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3 08: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00后”小伙杨某,平时就爱看网络直播。2020年11月,他在网上结识了女主播小芳,见小芳身材火辣,面容姣好,便开始给小芳刷礼物,希望能得到小芳的青睐并认识小芳。截止到2021年4月,杨某一共刷了近80万元礼物,且成功认识了小芳。在线下两人出游的过程中,杨某一开始觉得兴奋不已,为小芳还买了不少化妆品。两天之后,杨某觉得小芳空有其表,言谈则略显粗鄙。出游回来后,杨某心生悔意,他便开始动歪心思,想把钱要回来。

之后,杨某以投资电商为由将小芳拉到了一个三人微信群中,声称只需小芳入股10%,就能每月拿到4万元。之后,杨某一人分饰两角,先后三次忽悠小芳将28.5万元转入其提供的支付宝账号中。小芳从4月-5月陆续转钱进该账户,但是到了杨某说的分红日,小芳并未收到该款项。之后,小芳持续向杨某要钱,杨某则各种搪塞。直到6月20日,小芳屡次要求还款未果,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当地公安调查取证,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稠州论坛律师团傅建伟、孟雨河分析:杨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杨某的打赏行为,虽数额较大,但杨某的该打赏收入来源合法,且双方也存在也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情形,结合当前社会环境,亦属合理。
但杨某想要拿回自身的打赏钱,并以投资项目,未来分红为由欺骗小芳,使其错误的处分了财产,则实实在在的构成了诈骗罪。根据《刑法》相关法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稠州论坛律师团傅建伟、孟雨河温馨提示:当今社会,诱惑繁多,不是所有人都能静下心来踏实赚钱,安稳生活。世界变化巨大,生产生活方式也在剧变。人们看到赚快钱的眼热实属正常,但千万别心一黑,做出无法挽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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