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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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的小杨来自安徽,因为年轻丧偶,她放下老家过去的一切,独自来义乌工作,现在已快一年了。在这一年时间里,小杨的工作渐入佳境,丧偶的阴霾也在逐渐散去。但她最近却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这件事情就像是她心中的定时炸弹——老家的婆婆把她告上了法庭。
收到传票的小杨急匆匆找到稠州论坛律师团,律师团孙宾泽律师接待了她。在小杨零零碎碎的表述中,事情慢慢开始明朗:
小杨和她丈夫是2017年结的婚,2017年底就生了一个儿子小鹏。2018年上旬,她丈夫在外出工作时被一场交通事故夺取了生命。新婚不久的小杨无法接受这个现实,整日精神恍惚、以泪洗面。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小杨觉得自己的状态无法好好地抚养儿子小鹏,于是决定将小鹏送给别人收养。刚好,她的远房亲戚——一对家境殷实却无法生育子女的夫妻有意向收养小鹏。于是小杨就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将小鹏交给这对夫妻收养,自己则决定远走他乡来到义乌,重新开始生活。送养小鹏的事情小杨一直瞒着小鹏的奶奶,直到孩子去到了新的家庭,小杨也在义乌找到了工作,小鹏奶奶仍旧被蒙在鼓里。但纸终究包不住火,这件事情还是暴露了,小鹏奶奶知道小杨把孙子送人后气得大发雷霆。经过几次沟通后,小杨开始拒接婆婆的电话。没想到这次婆婆竟然把自己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她认为儿子去世后,自己也是孙子的监护人,如果儿媳不要孙子了,完全可以给自己带,儿媳未经她的允许就擅自把孙子送给他人收养是无效的,请求法院取回自己对小鹏的抚养权。
“把孩子送给别人收养,我也舍不得。但我觉得自己这一年多来状态很差,甚至怀疑自己得了精神病,孩子跟着我会苦一辈子。婆婆家里条件不好,而且公公、婆婆都没有什么文化,年纪也大了,身体也不好。让小鹏到富裕一点的家庭中生活,对孩子来说也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小杨如此解释自己的送样行为。
孙律师仔细分析了案件情况,认为:小杨婆婆的诉讼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小鹏的状况基本符合上述规定。但从情感角度来看,老年丧子,孙子又被送养,的确无法让人接受,奶奶争取抚养权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也应当获得理解。
稠坛律师团胡彬主任提醒:
作为亲人,应该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目标解决争议,这才是对孩子负责!对社会负责!也是亲人之间应有的态度。案中小杨将孩子送人收养之举措,对孩子成长有利,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是无可厚非的,但其未与长辈沟通,是有违伦理道德的,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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