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怎么会这么天真,竟然这么相信他?!”傅女士一边喃喃重复着这句话,一边哭得泪如雨下,负责接待的稠坛律师团郑文强律师又是递纸又是劝慰…是什么遭遇让傅女士在律师团办公室能不顾面子失声痛哭?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今年27岁的傅女士,去年经同学介绍认识了张先生。刚开始,傅女士对张先生并没有太多好感,但奈何不住张先生浪漫又猛烈的爱情攻势,终于坠入了爱河。很快,两人就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此时,傅女士的父母为了面子,为了女儿多点经济保障,再三要求张先生给付28万元彩礼,张先生碍于面子还是如了傳女士父母之愿,双方按义乌习俗订了婚。订婚后,傅女士即与张先生一起居住生活,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张先生即以做生意资金不足为由,多次向傅女士的父母借款,每次借个二、三万元。由于借款金额都不高,傅女士父母基本都是现金借给张先生,碍于情面也没有要求出具借条。三个多月来,张先生己向傅女士父母借款二十余万。现张先生常常早出晚归,傅女士问起缘由,张先生显得很不耐烦,总以生意忙为托词,傅女士若再细问,张先生则怨气冲天,甚至几次提出返还彩礼钱的要求,二人关系处于紧张状态。前不久,张先生喝酒后又抱怨傅女士父母不返还彩礼一事,傅女士顶回了几句,张先生竟然对咆哮:滚回娘家去!傅女士赌气回到娘家才一周时间,原以为张先生会前来道歉挽回双方感情,没想到等来的却是法院的传票,张先生把傅女士告了:要求傳女士返还28万元彩礼钱。
听了傳女士叙说后,郑文强律师认为张先生䜣请只能酌情返还,其要求全额返还难获得支持;同时,傅女士父母出借的款项可通过收集证据、补充债权凭证后可主张权利。傅女士听后认为积极应诉能部分获胜,亦感欣慰。遂委托律师团出庭代理。
稠坛律师团律师结合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判决数据,对彩礼返还案件的裁判观点进行了梳理: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从公平公正的角度综合考量,确定是否返还彩礼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应当退还彩礼。 四、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已共同生活的,不应当返还彩礼。但属“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除外。
稠坛律师团胡彬主任提醒: 婚姻是人生大事,须慎重对待。订婚时男方给付女方彩礼,已为传统习俗。当出现感情危机时,应积极沟通,别让彩礼变成加剧双方分手的催化剂,更勿因彩礼扯断双方仅存的一份美好回忆!文中傅女士与张先生之纠葛,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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