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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要求电商平台定期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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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9 15: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iwugou_1107701 于 2023-5-19 15:46 编辑

    5月16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办法》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办法》提出,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通过商务部建立的全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每半年一次,上半年报告应于当年7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报告应于次年的1月31日前完成。电子商务平台企报告其自营业务产生的快递塑料包装的使用情况、塑料废弃物回收情况和平台内经营者作出自律承诺的情况。外卖平台企报告其自营业务产生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吸管的使用情况、塑料废弃物回收情况和平台内经营者作出自律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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