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购论坛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快捷导航
搜索
查看: 231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因父母之命上门做了“赘婿”,我就一点地位都没有吗...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1-3-5 0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最新几年热门的小说题材和短视频平台中,最近多出了一种内容,为“赘婿”。赘婿由于种种原因隐藏了真实身份,从而遭到各种自以为是的反派花样迫害,而其真实身份包括但不限于神医、龙王、豪门少主、不灭至尊等等。在最近的一部热播剧中,就以此为题材,从小说改编,剧名就为《赘婿》,讲述了一个受人迫害致死的金融界巨头穿越回到了古代,进入一个商贾之家的赘婿身体后的故事。

那么,在广大网友追剧的同时,我们不妨来看看,赘婿,究竟有哪些权利义务呢?

1、如果婚约是由长辈订下,现有一方悔婚,其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婚约亦被称为订婚,是我国许多地区存在的习俗,是指未婚男女之间在婚前订立婚约,婚约内容多为确定彩礼嫁妆、具体完婚日期等。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婚约的具体规定,婚约订立与否也并非结婚的前置条件,法律既不提倡,也不保护。因此,婚约无论是由本人订立的还是由父母订立的,其均没有履行人身关系的义务,并没有法律上的责任。
  因此,剧中宁毅由于误把牛婶当作苏檀儿而逃婚,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在悔婚后应当退还。

2、男方入赘,是否还需要支付彩礼?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者礼金,带有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性质,也是我国的民间习俗。法律上并无对彩礼数额、给付方式的规定,生活中更多的是基于双方家庭条件、各地风俗习惯确定彩礼数额。根据宁毅与苏檀儿两人的约定,待苏檀儿拿到家族掌印,此前的借据便一笔勾销,这是否能算作“彩礼”,还要根据江宁当地习俗判断。
  同时,关于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接受彩礼本身就蕴含着对方答应结婚的意思,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应归受赠人一方所有。

3、赘婿的孩子应该跟父姓还是母姓?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但对孩子是否必须随父姓,或者必须随母姓,我国法律并无规定,通常各地会按照各地风俗习惯,在父姓或者母姓中确定孩子的姓氏。
  所以,宁毅和苏檀儿的孩子跟谁姓,应该由他俩商量决定。

4、赘婿是否有权继承双方父母的财产?
  宁毅来自于一个破落的家族,结婚前只能靠借钱度日,而苏檀儿所在的苏家却是江宁三大布商之一,家财万贯,那么宁毅能跟苏檀儿一起继承苏家的财产吗?
    《民法典》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所以无论男方是否为赘婿,只要是经过婚姻登记成为夫妻,男女双方均可继承双方父母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父母在遗嘱中明确遗产只归一方的除外。

5、如果婚后遭受女方及其家人的打骂,这是否属于家庭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我国法律提倡婚姻自由平等、明确禁止家庭暴力,无论男方是否入赘,女方是否嫁入,只要在婚姻关系中受到另一方暴力行为的,均可认定为家庭暴力。

稠州论坛律师团陈国群、陈騄温馨提示:夫妻二人因爱结缘,不必在意太多赘婿与否,只要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爱,互信互勉,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就能致使家庭和谐,社会和谐。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签到天数: 48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21-3-11 15:19 | 只看该作者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