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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坛律师说法】去世前打赏女主播40万,老婆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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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7 1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黄一在金华经营超市,生意比较平稳,家里有房有车,2009年与洪二登记结婚,次年两人生育了儿子,从此后洪二在家做全职太太。后来他们还自购了商铺,小日子过得还算是红火。

2019年2月,洪二发现丈夫渐渐消瘦,并伴有便血症状。经医院确诊,黄一已是直肠癌晚期了。明知救治无望,丈夫也不肯花冤枉钱,但洪二仍抱着一线希望,鼓励他积极与病魔抗争,但黄一却始终不肯拿钱出来。2020年4月,弥留之际的黄一,泪流满面地向妻子忏悔,说自己在直播间打赏女主播,花掉了几十万元,“对不起,原谅我,好好经营超市,儿子以后就靠你了”。

不久,黄一过世,料理完亡夫的后事,洪二接手了超市,并查看了黄一手机上的微信内容和银行流水以及直播间的打赏记录。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黄一有近百笔转账记录,全部是向xx科技公司账户充值,换取虚拟货币(以下称XX币),进行了近20000次打赏,打赏总额超过400万“XX币”,累计金额达到约人民币40万元。洪二还看到黄一与一个叫倩倩的女主播互动频繁,微信上有5200元、8888元、1314元的转账记录,备注是“我爱你”。倩倩每次收到打赏礼物,均配以“爱死你了”等文字和表情回复。

洪二心里非常难过,洪二决定追讨被黄一擅自处置的夫妻共同财产。
2020年4月,洪二将倩倩和xx科技公司告到了金华市婺城区法院,要求返还打赏款40万元,后在庭审期间,洪二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二被告返还涉案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即20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倩倩和xx科技公司共同返还20万元。

倩倩和xx科技公司不服,提出了上诉。二审期间,争议的焦点是黄一的打赏行为到底是赠与还是消费。
稠州论坛律师团傅建伟、孟雨河分析认为:黄一与直播平台签订用户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接受平台提供的各种服务,黄一在观看直播时,使用虚拟道具享受了增值服务,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所以黄一的行为并非无所得,不具备赠与合同所具有的单务性、无偿性,应定性为为网络消费行为,而非赠与行为。

同时,黄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黄一洪二系共同生活的夫妻,洪二对家庭的共同积蓄情况应进行了解和管理,但在两年多时间内,对黄一任意使用夫妻家庭财产的行为并未有所管理和阻止,事实上对黄一在直播平台的充值和打赏行为构成了一定程度的放任。
至于洪二主张赵勇与陆思萱具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洪二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关系,亦无确凿证据证明其两人发生了婚外不正当关系。所以也难以证明该打赏行为是非善意。

2021年4月,金华市中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决,驳回洪二全部诉讼请求的终审判决。

稠州论坛律师团傅建伟、孟雨河温馨提醒:网络直播是新兴的社会娱乐方式,打赏虽合法合理,但也应有度。现代社会诱惑繁多,镜花水月虽美,但更重要的是怜取眼前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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