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电商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上,有不少个人卖家售卖私自分装的化妆品小样,并用“低价拥有大牌”“样多方便试用”“量少便于携带”吸引消费者。有媒体调查发现,私人分装的化妆品小样多为小作坊手工自制,卫生条件难与工厂无菌流水线相比,且商品仅标注产品名称、色号、克数,无任何其它标识,真假难辨,是否超过使用期限也难以核实。(北京商报,56 家媒体转载报道) https://www.bbtnews.com.cn/2021/0928/413620.shtml 北京市药监局表示:商家私自进行分装且销售化妆品的行为属于生产行为,必须遵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的规定,由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在许可范围内组织开展。 赵虎律师表示:商家未对商品的生产厂家、使用期限等信息进行标注,违反《产品质量法》。如商家有售假、以次充好等行为,则可能涉嫌违反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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